Law-lib.com 2020-10-15 12:57:04 法治日報——法制網
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馬維新 吳曉峰
妻子王某教唆丈夫牛某酒后幫自己挪車,結果夫妻兩人均因犯危險駕駛罪而獲刑。日前,經新疆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,該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牛某、王某犯危險駕駛罪,判處牛某拘役二個月十日,緩刑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;判處王某拘役一個月,緩刑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。
“我又沒有喝酒,我只是讓我老公挪下車,就要追究我的刑事責任,我不服!”妻子王某向承辦檢察官哭訴。“要不是我老婆讓我挪車,我也不會酒駕!闭煞蚺D侈q解說。事發(fā)當晚,牛某、王某夫婦與幾位親友同桌吃飯喝酒,王某明知丈夫牛某已飲酒,仍然唆使牛某到公共停車場挪動自家小轎車位置。牛某開車與燒烤店門口的遮陽傘發(fā)生刮擦,造成無財產及車輛損壞的輕微交通事故,被公安民警當場查獲。經鑒定,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0mg/100mL。
在此案審查起訴過程中,承辦檢察官發(fā)現被告人牛某的供述與作為證人的王某證言出奇地一致,都指向王某教唆牛某實施危險駕駛行為,隨即向公安機關發(fā)出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。公安機關將王某補充移送起訴后,王某聲稱自己沒有喝酒,也沒有違反交通法規(guī),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。經承辦檢察官耐心釋法說理,王某心服口服,自愿認罪認罰。鑒于二人犯罪情節(jié)較輕,也未造成嚴重后果,且在偵查、審查起訴階段均認罪認罰,公訴人向法院提出了對二人適用緩刑的確定刑量刑建議,法院均予以采納。
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說,此案中夫妻二人就這樣在不經意間雙雙走上了犯罪道路,追根溯源,對酒后駕車的危險和對法律的無知,是本案發(fā)生的根本原因。有人或許不以為然,對于這樣一起“小案”,又沒有造成嚴重后果,檢察機關為何要“斤斤計較”?殊不知,小事不小,追訴這位“多嘴”妻子,既是對當事人的懲罰,更是對違法犯罪的一般預防。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,不僅是喝酒者的底線,也應該是所有人的信條。
日期:2020-10-15 12:57:04 | 關閉 |
Copyright © 1999-2019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
浙ICP備10202533號-1
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