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(dāng)前位置:法律圖書館>>法治動態(tài)>>歷史今天>>【1987年2月17日】中國近30年來最大一宗販毒案判決
http://www.gwjesjt.cn 2010-2-17 00:41:35 來源:人民網(wǎng)
![]() 3名販毒案犯在一審法庭上 |
| 1987年2月17日,云南省高級法院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下達(dá)的對重大販毒犯溫源和(泰國籍人)、戴文煊(香港居民)執(zhí)行死刑命令,2名罪犯隨即被處決。 溫源和、戴文煊于1986年4月分頭潛入云南,圖謀把從境外運入的毒品經(jīng)昆明、廣州偷運到香港。中國公安機關(guān)根據(jù)泰國和美國警方提供的情報,于該年8月將溫源和、戴文煊、余錫寬抓獲。繳獲海洛因22768克,這是30年來中國破獲的最大的販運海洛因事件。 |
日期:2010-2-17 00:41:35 | 關(guān)閉 | 分享到: